绿化种植
孤立树可能被配植在草坪、岛上、山坡上等处,一般是作为重要风景树栽种的。选用作孤植的树木,要求树冠广阔或树形雄伟,或是树形优美、开花繁盛。种植时,树穴比一般树木栽植应挖得更大一些,土壤要更肥沃一些。根据构图要求,要调整好树冠的朝向,把最美的一面向着空间最宽最深的一方。栽植时对树形姿态的处理,一切以造景的需要为准。树木栽好后,要用护树架支撑树干,以防树木倾斜及倒下。护树架支撑高度宜为树高的1/2-1/3。
风景树丛一般是用几株或十几株乔灌木配植在一起。选择构成树丛的材料时,要注意选树形有对比的树木。一般来说,树丛中央要栽最高的和直立的树木,树丛外沿可配较矮的和伞形、球形的植株。树丛中个别树木采取倾斜姿势栽种时,一定要向树丛外倾斜,不得反向树丛中央斜去。树丛内最高最大的主树,不可斜栽。树丛内植株间的株距不应一致,要有近有远,有散有聚。栽得最密时,可以土球挨土球,不留间距。
风景林一般用树形高大雄伟或比较独特的树种群植而成。风景林栽植施工中主要应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:
(1)林地整理:在绿化施工开始的时候,首先要清理林地,地上地下的废弃物、杂物、障碍物等都要清除出去,将杂草翻到地下,把地下害虫的虫卵、幼虫和病菌翻上地面,经过高温和日照将其杀死。减少病虫对林木危害,提高林地树木的成活率。土质瘠瘦密实的,要结合翻耕松土,在土壤中掺合有机肥料。
(2)林缘放线:林地准备好后,应根据设计图纸将风景林的边缘范围线测设到林地地面上。放线方法可采用坐标方格网法。林地范围以内树木种植点分规则式和自然式两种方式,规则式种植点可以按设计株行距以直线定点,苗木规格要求统一。自然式种植点的确定则允许现场施工时按树丛栽植法灵活定点,苗木规格可按苗木表中的上下限值范围采购,苗木宜大中小搭配,构成风景林的层次感。
(3)林木配植:风景林内树木除以规则式种植的方式外,自然式种植不宜栽成直线形式;并使林缘线栽成自然曲折的形状。树木在林内以2-7m的株行距范围内有疏有密地栽种成林;风景林内还可以留几块小的空地不栽树木,铺上草皮或地被植物,作为林中空地通风透光;林下还可以选用耐荫的灌木或草本植物覆盖地面,增加林内景观内容。
行道树种植带宽度不小于1.2m长度不限;种植池最短边长度不得小于1.2m。种植点与道牙石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.5m。栽植行道树时要注意解决好与地上地下管线的冲突,保证树木与各种管线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。道路绿化种植选苗时,应力求做到苗木规格统一、分枝点高度统一。行车道苗木枝下高不小于4.5m人行道苗木枝下高不小于2.5m。栽植要求树干挺直整齐,种植后应用护树架支护,以防树木倾斜及倒下。护树架支撑高度略低于苗木枝下高。
土层厚度:草坪植物的根系80%分布在40cm以上的土层中,而且50%以上是在地表以下20cm的范围内。为了使草坪保持优良的质量,减少管理费用,应尽可能使土层厚度达到40cm左右,最好不小于30cm。
土地的平整与耕翻:首先清除杂草与杂物,便于土地平整与耕翻,更主要是消灭多年生杂草,必要时可使用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使用后2周可开始种草。然后初步平整场地,施基肥及翻耕。局部土质欠佳或杂土过多的地方应换土。最后进行再平整。为确保新铺草坪的平整,在换土或耕翻后应灌一次透水或滚压2遍,使坚实不同的地方能显出高低,以利最后平整时加以调整土地。压实平整后,相临硬质地面交接处的种植土应低于硬质地面2-3cm.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、运动场的草坪均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。
(2)排水及灌溉系统:在场地最后平整前,应将喷灌管网埋设完毕。理想的缓坡草坪应中部稍高,逐渐向四周或边缘倾斜,草坪排水坡度为3%较适宜,最小不低于1%,最大坡度不超过45度。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、运动场的草坪均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。
1 、严格按苗木表规格购苗,应选择根系发达、枝干健壮,树形优美无病虫害的苗木,大苗移植尽量减少截枝量,严禁出现没枝的单干树木,乔木主要分枝不少于4个。树型特殊的树种,分枝必须有4层以上。
2 、规则式种植的乔灌木,同一树种规格大小应统一。丛植和群植乔灌木应高低错落,灵活布置。
3、分层种植的花带,植物带边缘轮廊种植密度应大于规定密度,在总数量不变的情况下,施工中适当调整,平面线型应流畅,边缘成弧形。 高低层次分明, 且与周边点缀植物高差不少于30CM.
4 、整形装饰篱苗木规格大小应一致,修剪整形的观赏面应为圆滑曲线弧形,起伏有致。
6 、大苗严格按土球设计要求移植。如果苗木运到后几天内不能按时种植,应将苗木带土球假植或裸根假植。
8 、苗木表中所规定的冠幅,是指乔木修剪小枝后,大枝的分枝最低幅度或灌木的叶冠幅。而灌木的冠幅尺寸是指叶子丰满部分。只伸出外面的两、三个单枝不在冠幅所指之内,乔木也应尽量多留些枝叶。规格表上为修剪后乔木高度及冠幅.
9 、种植植物时,发现电缆、管道、障碍物等要停止操作,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。